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4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会东县新政务中心706室综合业务股(审批服务股)
邮编:615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凉东环审[2025]1号.pdf
审批文号:凉东环审〔2025〕1号
发文时间:2025年4月23日
2.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凉东环审[2025]2号.pdf
审批文号:凉东环审〔2025〕2号
发文时间:2025年4月23日
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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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会东县新政务中心706室综合业务股(审批服务股)
邮编:615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审批文号:凉东环审〔2025〕1号
发文时间:2025年4月23日
2.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审批文号:凉东环审〔2025〕2号
发文时间:2025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