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参选。
2、项目概况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负责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市管城市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现拟对施工所需钢制品材料的供方进行比选。根据就近原则,在实际施工中,具体施工位置依据比选人施工安排提前通知,且比选人有权根据整体施工安排调整材料使用地点。
2.2项目名称:
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作业第3标段钢制品材料采购;
2.3项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及比选人指定的其他地点,根据就近原则,在实际施工中,具体施工位置依据比选人施工安排提前通知,且比选人有权根据整体施工安排调整材料使用地点。
2.4比选范围:
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作业第3标段钢制品材料采购:本项目负责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市管城市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现拟对施工所需钢制品材料的供方进行比选。采购铝挂板、耐候钢板、钢栏杆、不锈钢管等,具体以比选文件内容为准。
2.5服务期限
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作业第3标段钢制品材料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实际为准。
3.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作业第3标段钢制品材料采购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能独立完成比选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供应采购材料的能力,供应材料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3.6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1项销售钢制品类货物的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合同名称、首页、尾页(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起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等实质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全部信息,可补充另附结算单、业主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
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8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否则均按无效参选处理;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凭以下资料前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经营合约室(319室) 领取比选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5)确认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经营合约室(319室) 。
5.2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
联 系 人:褚工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