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中心智能语音数据加工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的评审******有限公司为本次比选的中选单位。
2、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供应商对本中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单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报价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须合法合理,否则询比人可以拒收。
5、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
采购单位******服务中心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67-1号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单元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808
采购******服务中心
日期: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