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DY-GC-******-01
2.3建设地点:位于堰堤北街以北,六郎街以南,堰岭环路以东,盛景路以西;
******居住用地,地块建筑高度限高54米,住宅建筑不低于4层,地上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0,地下容积率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5788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
2.5计划工期:71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完成图审出图时间),施工工期62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一、二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室外景观及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管网设计、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施工图设计;一期住宅楼、一期配套公建(含售楼处及相关功能用房精装修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期产业化设计、一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所有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不含自来水、燃气、供暖、电力等市政配套工程(总包对于市政工程的照管服务不变)。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最高投标限价:50619.29454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504.0256万元;工程施工费50115.268949万元(内含专业分包含税暂估价459万元(不可竞争固定价);工程施工费费率:94.1%);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8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4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5.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街道天平湖路以北、梅山西路以西爱琴海购物公园6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