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施工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桥下空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28000)(以下简称“项目”)以公开选取方式进行选取。
一、 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28000
二、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桥下空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三、 ★项目预算:人民币******.72(含税)元,应答上限价:******.78(含税)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为49843.07元。施工单位的应答报价不得高于应答上限价******.78(含税)元,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不得低于49843.07元,否则作无效应答处理。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桥下空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 简要技术要求或选取项目的性质:详见项目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选取项目内容;
3. 工程质量标准: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工程;
4.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40个日历天内完工;
5. 评审方式:一次平均值法;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施工单位资格条件:
1. 要求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
3. 参加选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应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 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和盖章.
六、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施工单位自行现场踏勘。
七、 获取项目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日上午 8:30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供应商须在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网上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获取
符合施工单位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即可获取项目文件。(获取项目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施工单位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递交应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30;
九、 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30。
十、 应答文件送达地点: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五楼(东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 选取会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30;
十二、 选取会地点: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五楼(东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 报价人必须在应答截止前提交应答保证金40000元(详细内容请参阅项目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应答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施工单位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19.应答保证金。
十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选取相关信息公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山市东凤镇官网(******/dfz/)、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代理机构网站”(******)发布。
十五、 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郑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
联系人:张鹏、沈银玲、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
联系电话:0760-******
邮 箱:******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5年10月31日
时间安排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