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开展验收工作,经实地核验,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验收结果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批复情况
项目临时用地于2022年4月9日获得我局《关于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的批复》,批准临时用地面积共计17.8583公顷。
(二)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有限公司承担《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取得评审备案批复文件(田自然资函〔2021〕34号),复垦方案预测损毁面积17.8583公顷,预存缴纳复垦费用328.17万元。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临时用地实际损毁面积17.1938公顷,项目实际复垦土地面积15.0681公顷,均复垦为林地,土地复垦率88%。
三、项目验收情况
************有限公司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按照政策要求,开展了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工作;
(二)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组织了第一次验收、2024年11月26日组织了第二次验收,专家及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已根据第一次、第二次验收的意见完成整改,2025年4月30日第三次组织相关部门、土地权属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
(三)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复垦区所在地村组及村民意见、听汇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k2+260弃土场、k4+280弃土场、k7+350弃土场、k8+095弃土场、k8+145弃土场。k8+646弃土场、k17+160拌合站、k24+940弃土场、k29花园弃土场、k37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后期应加强管护,增加肥料保证树木生长。
四、验收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第三次验收结果进行土地复垦整改工作,整改后组织相关部门、土地权属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验收后k0+720弃土场、k4+040弃土场、k13+800弃土场、k17+240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后期应加强管护,增加肥料保证树木生长。
五、验收结论
(一)综上所述:本复垦工程k0+720弃土场、k2+260弃土场、k4+040弃土场、k4+280弃土场、k7+350弃土场、k8+095弃土场、k8+145弃土场、k8+646弃土场、k13+800弃土场、k17+160拌合站、k17+240弃土场、k24+940弃土场、k29花园弃土场、k37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同意通过验收;
(二)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如相关土地权属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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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一)批复情况
项目临时用地于2022年4月9日获得我局《关于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的批复》,批准临时用地面积共计17.8583公顷。
(二)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有限公司承担《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取得评审备案批复文件(田自然资函〔2021〕34号),复垦方案预测损毁面积17.8583公顷,预存缴纳复垦费用328.17万元。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临时用地实际损毁面积17.1938公顷,项目实际复垦土地面积15.0681公顷,均复垦为林地,土地复垦率88%。
三、项目验收情况
************有限公司国道g357田林经八桂至定安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按照政策要求,开展了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工作;
(二)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组织了第一次验收、2024年11月26日组织了第二次验收,专家及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已根据第一次、第二次验收的意见完成整改,2025年4月30日第三次组织相关部门、土地权属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
(三)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复垦区所在地村组及村民意见、听汇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k2+260弃土场、k4+280弃土场、k7+350弃土场、k8+095弃土场、k8+145弃土场。k8+646弃土场、k17+160拌合站、k24+940弃土场、k29花园弃土场、k37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后期应加强管护,增加肥料保证树木生长。
四、验收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第三次验收结果进行土地复垦整改工作,整改后组织相关部门、土地权属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验收后k0+720弃土场、k4+040弃土场、k13+800弃土场、k17+240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后期应加强管护,增加肥料保证树木生长。
五、验收结论
(一)综上所述:本复垦工程k0+720弃土场、k2+260弃土场、k4+040弃土场、k4+280弃土场、k7+350弃土场、k8+095弃土场、k8+145弃土场、k8+646弃土场、k13+800弃土场、k17+160拌合站、k17+240弃土场、k24+940弃土场、k29花园弃土场、k37弃土场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同意通过验收;
(二)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如相关土地权属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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