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一批已通过评估公司完成残值评估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具有合格资质的公司回收报废资产,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废旧医疗器械处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内容
本次处置主要包括全数字化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电脑、打印机等一批报废资产(合计392件),具体信息以现场情况为准。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废旧金属收购业务备案书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报价等相关事宜)、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医疗设备回收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该企业具有医疗设备回收服务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提供单位名称及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附件:报名文件.docx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需现场提交。
2、报名截至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17:00
(报名时间:每天上班时间段: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78号6号综合楼5楼501医学装备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工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8:30-11:30,14:30-16: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通过后,我院将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到现场勘查实物,过时不候。
2、勘查实物后进行统一现场报价并现场公布中标结果,报价应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2044元,按照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中标方须在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入指定帐户,逾期未转入指定帐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所有资产后续拆卸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医院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不得损坏报废资产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报废资产清单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我院有权追偿由中标方另行承担。
一、资质要求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废旧医疗器械处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内容
本次处置主要包括全数字化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电脑、打印机等一批报废资产(合计392件),具体信息以现场情况为准。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废旧金属收购业务备案书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报价等相关事宜)、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医疗设备回收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该企业具有医疗设备回收服务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提供单位名称及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需现场提交。
2、报名截至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17:00
(报名时间:每天上班时间段: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78号6号综合楼5楼501医学装备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工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8:30-11:30,14:30-16: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通过后,我院将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到现场勘查实物,过时不候。
2、勘查实物后进行统一现场报价并现场公布中标结果,报价应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2044元,按照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中标方须在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入指定帐户,逾期未转入指定帐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所有资产后续拆卸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医院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不得损坏报废资产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报废资产清单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我院有权追偿由中标方另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