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浦口区新南路以南、光明路以西地块(巩固16号地块)内部管线测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采购编号:CYZC-2025-280242
1.2项目名称:浦口区新南路以南、光明路以西地块(巩固16号地块)内部管线测绘项目
1.4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新南路以南、光明路以西地块(巩固16号地块)内部管线测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工作并出具测绘成果。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报名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07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10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
4.2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出席。
4.3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
4.4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电子版(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6.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打印时间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3.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3.3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3.4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有失信处罚记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3.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6.4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 28 号 1 号楼 1308 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