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完善全民健身场所行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SGZ[2025]150-ZC107-1 | 卢氏县完善全民健身场所行动建设项目设计 | 532800 | 532800 | 是 | 532800 |
5.2、项目名称:卢氏县完善全民健身场所行动建设项目设计
5.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70、LSGZ[2025]150-ZC107
5.4、项目预算金额:¥532800元
******医院周边健身场所完善项目占地4780平方米,淇河路北段文化提升建设项目占地7290平方米,淇河路南段东侧健身场所完善项目占地93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绿地、健身步道、健身广场铺装、健身文化小品、健身设施、休闲廊架、坐凳和门头改造、给排水、监控、照明等室外工程和配套健身设施;本项目需完成卢氏县完善全民健身场所行动建设项目设计要求进行测绘规划设计。
******医院周边健身场所、淇河路北段、淇河路南段东侧健身场所项目施工图设计。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9、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成;
5.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2、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
3.4、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7、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