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当前,长沙市芙蓉区蓝天保卫战工作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具有极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作为长沙市中心城区,芙蓉区面积仅42.8平方公里,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发展空间受限,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先天不足,环境承载压力较大。根据历史数据,空气质量优良率从“十三五”年均72.0%增加至“十四五”年均84.7%,PM2.5年均浓度从53.9μg/m?降至39.6μg/m?,重污染年均天数从6天降低至5天,虽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与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无重污染天气”的期盼相比,仍有提升空间,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压力依然较大。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加快,餐饮场所、在建工地等污染源不断增加,露天焚烧垃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重型货车违章进城等问题屡禁不止,都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这些复杂的大气污染问题,单靠行政机关有限的人力物力难以全面有效监管,迫切需要继续引入专业技术力量,通过精准预警研判为管控调度提供抓手,通过精准仪器设备的走航为发现污染源提供数据支撑。
2.项目实施依据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明确要求“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任务、时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并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PM2.5浓度在32μg/m3以内”的攻坚目标。同时,根据《长沙市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长环发〔2023〕4号文件,“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14天,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6%;全市PM2.5浓度完成省考目标,降至35μg/m3,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完成省考目标任务”。省市文件都对空气质量改善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当前考核日益趋紧的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将更多资金与人力聚焦于“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治理已步入深水区,亟须以更科学、精准的方式推进工作。为此,有必要引入专业团队,凭借其专业的预警研判、分析与巡查能力,弥补政府部门现有不足。此举也符合目前其他区县的普遍实践。
3.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和《长沙市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长环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梳理各类污染源、历史气象数据,结合当前污染治理技术的实践经验,对芙蓉区全域的空气质量改善、降低PM2.5浓度值上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并且通过更专业、精细化的巡查,更快更准地发现和解决已确认的污染源,用“数据”说话。要确保我区两国控站点(火车新站、马坡岭站)在全市的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中争先进位。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之年,长沙市对芙蓉区下达了明确的要求,其中火车新站PM2.5浓度值达到35.8μg/m3以下,马坡岭站点PM2.5浓度值达到36.3μg/m3以下。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方向也将不变,市对区也将就空气质量继续开展考核或者设定目标值。
4.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通过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团队,通过加强污染天气预判分析和应对,统筹考虑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是常态巡查。专业人员携带便携式设备,每天均对重点管控区域完成日常、夜间及特殊污染事件的现场巡查和复查,统计污染源台账,建立污染源地图。二是预警分析。充分利用道路积尘走航车、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车、VOCs走航车等设备,对区域内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进行分析,精准找到主要污染源,可应用于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评估污染扩散趋势等。三是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的管控机制,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开展多轮后督察;建立部门任务清单,及时调度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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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
《长沙市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长环发〔2023〕4号等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
|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 期限 | 单价限价 | 备注 |
| 1 | 道路积尘走航服务 | 利用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道路进行道路积尘检测,获取辖区道路积尘空间分布特征,了解道路扬尘污染水平,识别重点区域、重点管控路段和重点管控时段,动态更新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地图。利用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突发性、临时性监测数据高值路段进行道路积尘检测,准确定位道路积尘高值点位,快速排查监测数据异常原因,及时调度以便及时采取抑尘措施。 | 13个月共16次 | 1.2万元/次 | 每次走航距离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 |
| 2 | 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服务 | 描绘芙蓉区污染地图,全面、快速诊断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污染高值区域及重点区域;当发生大气污染事件,走航服务能快速的响应并且投入到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中。对异常点位快速进行诊断分析,排查污染源。 | 13个月共65次 | 0.2万元/次 |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走航距离10-40公里,时长不少于1小时 |
| 3 | VOCs走航服务 | 根据空气质量预警形势,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测,锁定重点污染点位,评估排放物种、排放浓度,量化污染贡献量,为预警管控提供依据。 | 13个月16次 | 1万元/次 | 每次走航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 |
| 4 | 臭氧污染光化学成因监测服务 | 集成高精度NOx监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和臭氧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等装备,完成对重要前体物、关键中间态组分、臭氧空间分布的连续动态观测,分析臭氧时空分布特征及光化学生成特征,量化传输和本地生成贡献,支撑制定臭氧污染防治策略。 | 3个月 | 18.5万元/月 | 高精度NOx监测仪、风廓线雷达、臭氧激光雷达、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设备运行不少于三个月,每月出专题分析报告 |
| 5 | 数据监控服务 | 每天(8-24点)实时监控国控站点、街镇站点数据,并提醒异常值,及时发现点位数据缺数、突高等异常情况进行报告,快速分析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点。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 | 13个月 | 16万元/项 | 提供2名人员从事此工作,每日8-24时,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
| 6 | 污染巡查服务 | 团队围绕污染源排查开展巡查工作,现场巡查人员凭借便携式设备反映的数据,根据专业技术分析人员的预警研判开展巡查,巡查过程中用六参数无人机、便携式油烟直测设备、颗粒物直测设备等排查定位污染源,将相关污染源反馈区蓝天办,同时开展整改后“回头看”。 | 13个月 | 83.9万元/项 | 提供6名人员、3辆车从事该工作;配备现场环境巡查无人机搭载空气监测模块、7台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10台油烟直测仪、5个月的颗粒物雷达扫描服务 |
| 7 | 技术分析服务 | 开展日常与应急下的空气质量分析,分析各项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每天提出管控措施建议。需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重点污染过程报、年报。数据分析人员负责日常数据实时监控,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监测溯源报告以及污染应急报告的编写,负责气象条件不利、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推送预警管控措施;配合巡查人员开展污染源巡查工作,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配合政府部门召开调度会议、通报会议、考核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技术分析,并协调相关资源为环境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 13个月 | 30.9万元/项 | 提供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项目负责人从事该工作 |
| 8 | 专家会商研讨服务 | 组织专家对芙蓉区环保工作进行指导,以更专业的视角解读污染成因,以及管控方向。 | 3次 | 1万元/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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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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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四、服务目标、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目标
确保芙蓉区两国控站点PM2.5浓度值排名在全市9个国控站点中排名中游水平,确保芙蓉区优良率好于全市均值。
(二)?服务工作内容与要求
1.?道路积尘走航服务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进行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执行,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利用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道路进行道路积尘监测,获取辖区道路积尘空间分布特征,了解道路扬尘污染水平,识别重点区域、重点管控路段和重点管控时段,动态更新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地图。利用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突发性、临时性监测数据高值路段进行道路积尘监测,准确定位道路积尘高值点位,快速排查监测数据异常原因,及时调度以便及时采取抑尘措施。(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每次走航距离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16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两日内提供书面走航报告。
2.?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针对高值点位进行六参数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安排执行,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通过走航监测,描绘芙蓉区污染地图,全面、快速诊断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污染高值区域及重点区域;当发生大气污染事件,走航服务能快速响应并投入到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中。对异常点位快速进行诊断分析,排查污染源。(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走航距离10-40公里,时长不少于1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65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一日内提交热点高值图。
3.?VOCs走航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针对高值点位进行VOCs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安排执行,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根据空气质量预警形势,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测,锁定重点污染点位,评估排放物种、排放浓度,量化污染贡献量,为预警管控提供依据。(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走航距离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16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两日内提供书面走航报告。
4.?臭氧污染光化学成因监测服务
(1)服务内容:为了探究夏季臭氧光化学生成特征,确定臭氧生成、分布特征,项目需要提供光化学成因检测体系分析,通过集成高精度NOx检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和臭氧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完成对臭氧重要前体物、关键中间态组分、臭氧空间分布的连续动态观测,分析臭氧时空分布特征及光化学生成特征,量化传输和本地生成贡献,支撑制定臭氧污染防治策略。(2)服务要求:提供高精度NOx监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和臭氧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各1套并安置在合适的位置,安装以及调试运维等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同时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纳入此项服务支出。结合气象条件,选择臭氧污染典型月份,开展监测服务,服务期限不少于3个月;将检测数据充分应用起来,每月出具一份专题数据分析报告,于次月7号前提交。
5.污染源巡查服务
(1)服务内容:以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工业VOCS源、非道移动机械源、扬尘源、餐饮油烟源、焚烧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白天、夜间的日常巡查,以及对问题的复查“回头看”。紧紧围绕着空气质量目标,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因子和重点对象通过手持便携式设备现场勘察和无人机巡航的方式开展地毯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跟进落实,推动管控措施落实落细。在巡查的同时,对站点周边开展数据防人为干扰工作。(2)服务要求:配备6名巡查人员、3台巡查车,利用无人机空中溯源走航、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与便携油烟检测仪等,根据数据分析人员以及区蓝天办的调度开展巡查工作。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6.数据监控服务
(1)服务内容:每天(8-24点)实时监控国控站点、街镇站点数据,并提醒异常值,及时发现点位数据缺数、突高等异常情况进行报告,快速分析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点。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2)服务要求:服务期间在区蓝天办指定的场所内开展驻场办公,接受区蓝天办的项目内相关的工作安排。发现高值数据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7.空气质量研判服务
(1)服务内容:开展日常与应急下的空气质量分析,分析各项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每天提出管控措施建议。需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重点污染过程报、年报。数据分析人员负责日常数据实时监控,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监测溯源报告以及污染应急报告的编写,负责气象条件不利、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推送预警管控措施;配合巡查人员开展污染源巡查工作,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配合政府部门召开调度会议、通报会议、考核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技术分析,并协调相关资源为环境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服务期间在区蓝天办指定的场所内开展驻场办公,接受区蓝天办的项目内相关的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3)数据分析报告要求(月报于次月7号前提交,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7号前提交,年报在最后一次验收前提交,应急分析报告按照区蓝天办要求及时提交)
| 报告类型 | 报告内容 |
| 月报 | (1)分析本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月度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下个月重点控制污染源及管控措施建议。 |
| 季报 | (1)分析本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季度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空气站设备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结合历年环境气象数据,制定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方案。 |
| 年报 | (1)分析本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统计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巡查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7)系统本年度整体运行状况及咨询服务情况汇报。 |
| 应急分析报告 | (1)对于夏季及秋冬季,实施特别管控,结合气象分析,污染实时预测预报,根据预报研判情况,把握污染态势,提出建议应对措施;(2)重污染过程以及短时高值污染过程跟进分析、过程解读、管控效果评估。 |
8.专家会商研讨服务及开展培训
提供专业专家团队开展污染治理会商研讨服务,具体会商时间、议题及参与人员根据采购人安排执行,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整合监测数据、梳理污染问题并筹备会商相关工作;通过会商模式,结合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数据、空气六参数走航监测数据、VOCs走航监测数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气象条件及治理成效等信息,研******街道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人员业务能力。
五、项目实施保障
1.?人员保障
项目组须设置11人的日常驻场服务团队,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业数据分析人员、6名现场巡查人员、2名数据监控预警人员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同时,服务期内还须召开3次专家会商、培训会议,现场指导芙蓉区蓝天保卫战工作。(人员入场后提交资质证明材料)
2.?设备保障
①?道路积尘走航车
服务16次,每次走航距离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在区域内进行走航巡查,定期检测、重点区域专项检测、高值路段应急检测等监测模式,获取城市道路积尘空间分布特征、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水平、高值路段积尘异常原因,识别重点区域、重点管控路段和高值点位,定期评估道路扬尘治理成效,及时调度道路保洁、采取抑尘措施,从而针对性加强污染巡查和整治。
②?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车
1台,服务65次,每次走航距离10-40公里,时长不少于1小时,在区域内进行走航溯源,通过昼夜走航、高值区域走航、应急走航等监测模式,快速排查空气六因子时空分布变化规律,获得区域空气六因子污染画像,从而针对性加强人工巡查和整治。
③?VOCs走航车
1台,服务16次,每次走航距离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实时采集数据绘制污染地图、识别重点排污企业及问题工段、保障站点空气质量、摸排污染来源,从而针对性为空气质量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④?便携式油烟直测仪
10台便携式油烟直测仪,服务期内常用,全年视需求开展,用于现场巡查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数据和精准取证。
⑤?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
7台,用于现场巡查时对现场颗粒物浓度进行检测。
⑥?颗粒物激光雷达
1台,服务5个月,在PM2.5、PM10 污染高发季节开展,用于监测颗粒态污染物空间分布信息,实现污染信息、位置信息的精准监控,支撑数据异常快速分析、污染源的快速管控。
⑦?环境监测无人机
1台,搭载空气监测模块,服务期内使用80次,全年视天气情况开展,用于高空监测污染源和精准取证。主要监测空气中SO、NO2、CO、O3、PM2.5、PM10 等因子,实现实时采集传输、实时监控空气环境质量等功能,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
⑧?巡查车辆
3台,用于常规巡查。
3.?人员与设备违约
中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人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逾期未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并可扣减相应服务费用。
中标人未按约定数量、规格或时间提供设备、车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补足或更换。因此导致服务延误的,中标人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服务进度,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延误造成的后果扣减相应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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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六、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否;
(3)是否邀请专家:是;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次数: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为准,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完成后,针对工作内容逐项准备资料,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日报、周报文档等,移交采购人,具体包含以下:
(1)工作内容逐项印证资料;
(2)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器内提供周报56份,月报13份,季度报4份,年报1份,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按需提交,专项整治提供相应的报告,走航数据提供专题报告;臭氧污染成因专项分析报告、雷达扫描分析报告,使用设备期间每月一份。无人机搭载空气监测模块的溯源排查高值热点图80个。
(3)走航监测溯源:提交现场监测(施工)情况说明,以及监测溯源报告汇总;
(4)专项整治:提供相对应的专项报告;
(5)提交1份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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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服务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中标人按照要求提供履约验收资料、开具相应发票(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与工作考核及绩效管理标准挂钩)。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30%,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2个月内;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30%,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6个月内;第3次支付采用“工作考核 绩效管理”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
在服务期满后两周内,提交工作考核验收资料,其中工作考核方式主要针对服务的内容情况。(见下表)各项工作内容数量不足的,据实结算;超出数量的,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
绩效管理针对服务的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签订合同日前一日的火车新站和马坡岭站点在长沙市9个国控站点PM2.5年均累积浓度值排名为基准值,服务期13个月的单站点PM2.5累积均值排名为考核值,如有一个站点排名后退一位扣费5万,后退两位扣费10万,以此类推。(以“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8028/Login/Index”显示数据为准。签订合同之日,双方共同盖章认定考核基准值)“工作考核 绩效管理”两项计算加总之后,支付剩余费用。
八、其他要求
******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全过程须接受蓝天办的监督与指导,服从蓝天办的工作安排,并对蓝天办负责。
2、合同签订后,将针对该项目,在芙蓉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全方位技术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中标人须成立专门的项目驻场保障组,并指派项目负责人(经理)和驻场服务团队。
3、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中需加强风险管控,服务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凡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环境事故、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管理规定,否则本项目自行终止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员与设备入场,并开展日常工作。在入场两周内,提交全年工作开展计划。蓝天办按照实际工作,在合同约定要求基础上统筹调度中标人的工作。中标人要根据污染物的季节性特点,在秋冬季节安排颗粒物激光雷达入场开展监测扫描工作,在夏秋季节安排高精度NOx监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臭氧激光雷达等装备,用于为臭氧的管控调度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中标人每日开展预警预报,详细预报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情况,根据需求在污染天到来前,开展必要的六参数走航、VOCs走航工作。
6、本项目采用服务总价费用包干的模式,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产生的所有数据、资料,以及形成的所有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分析报告、走航数据图、技术方案、设计图纸、源代码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任何成果及相关信息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
8、合同履行完毕,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项目成果。
9、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生第三人以本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为由与采购人发生纠纷,使采购人名誉受到损害,或向采购人索赔的情况,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采购人支付给第三人的赔偿金等)。
10、若因中标人(包括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其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延误、或发生泄密、知识产权纠纷、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中标人限期纠正;
(2)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3)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中标人应对其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或罚款、以及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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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