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西河区域垃圾淤泥清理及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办刘家湾村西河区域;
2.2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污水管渠0.83km;河道垃圾清理4.7万立方米;污染底泥清除13.1万立方米。2、湿地建设0.11k平方米,排污废水沟道9.4km,形成完整的修复体系。3、建设护坡、护栏、步道5.4km;修建容积为5.3万立方米-9.5万立方米沉淀水池3座,堤岸砌筑2.5km,防护林974亩。
2.3项目总投资额:******.88万元,中央预算内财政补助资金22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彬州市西河区域垃圾淤泥清理及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标段编号:E******16xxtpse20a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企业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凡未在陕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②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网上投标确认后,请派代表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持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请于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08日09 时30分,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高新区星火大道中韩产业园A区西侧汇科创新中心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网上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西大街12号
联系人:李 锋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联系人:吕 婷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