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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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名称 |
******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项目 |
最高限价(或比选控制价)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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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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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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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
******有限公司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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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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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竞选报价(元) |
服务期 |
技术及功能要求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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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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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8800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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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8890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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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8950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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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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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候选人评选情况 |
中选候选人的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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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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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书面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监督部门书面提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有限公司党群部,联系电话: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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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盖章):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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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