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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红花套镇健龙弃土消纳场新建及运营管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都市红花套镇健龙弃土消纳场新建及运营管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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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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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对“宜都市红花套镇健龙弃土消纳场新建及运营管理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南桥村

  2、项目规模:健龙弃土消纳场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南桥村,占地面积约为47.2亩,现拟新建长60m、底宽5.25m(上宽2.65m)、高11.5m的挡土坝;长 20m、宽10 m、高 4m 的沉淀池和长 500m、宽 3.5m进场便道、718*1*0.3排水沟等工程及其3年运营管理权。

  3、建设工程控制价:******.96元

  4、招标范围:宜都市红花套镇健龙弃土消纳场新建工程及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建设工期:3年;

  8、运营管理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9.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9.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9.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9.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

  2、地点:宜都市陆城镇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 月25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都市陆城镇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投标人应在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宜都市陆城镇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松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红花套镇杨家畈村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欢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陆城镇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

  日期:2025年6月5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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