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湘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湘乡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25年8月8日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
(一)请问农业面源治理项目是否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污染水体工程?
答复: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自行理解。
(二)招标文件P6,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请问此处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是否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答复:是。
(三)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对安全员的表述均为“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安全员的资格要求为“拟任安全员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此处存在明显人为排斥潜在投标单位行为,请按示范文本进行修改。
答复:已按示范文本修改为“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项目基本情况:************办事处联盟村鸭子塘、月山镇马龙村大黄台塘、毛田镇增加村采石塘、白田镇石江村乌江河、唐镇虞唐村争光河、虞唐镇大麓村排水沟渠、壶天镇石狮村椿木塘9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
现修改为:
2.3项目基本情况:************办事处联盟村鸭子塘、月山镇马龙村大黄台塘、毛田镇增加村采石塘、白田镇石江村乌江河、虞唐镇虞唐村争光河、虞唐镇大麓村排水沟渠、壶天镇石狮村椿木塘9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现修改为: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和环保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
(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现修改为:
(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拟任安全员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对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最高投标限价:3632.3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4.0834万元:工程设计费11.7782万元:预备费126.4582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工程设计费、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3632.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60.30万元:工程设计费55.77万元:预备费116.2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工程设计费、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本次招标费用为该项目第一期资金)
三、其余内容不变,本答疑及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原招标文件(含附件)内容与本公告(含附件)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含附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建设局;
地******街道涟滨南路;
联 系 人:成建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众一国际C幢3楼;
联 系 人:郭贤良(项目负责人)、冯资、周丽珊;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
地 ******街道务门前街27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