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山塘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山塘整治工程已由贵溪市******委员会以贵发改字〔2024〕11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溪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规模:包括泗沥镇、白田乡等9个乡镇及地区26座山塘的治理整治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大坝加固、防渗、涵管拆除重建、溢洪道拆除重建、新建预制块护坡、草皮护坡及坝顶公路等;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6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2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网站截图,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3.5 投标人中标原则说明:
(1******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确定为中标人。
(2)投标人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条款需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08日起至2025年08月2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14时00分整;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2、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3、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按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须进行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22天,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府办发(2025)1号文)的相关规定。
******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2014]46号)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10评标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7.11所有的投标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电子保函,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如未打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此标段为无效投标。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府西路档案大楼5楼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929号18F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91-******
******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