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地表水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牵头组织编制完成《贵港市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2025年6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写)提交到gghbhpk@126.com邮箱。联系电话: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77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贵港市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贵港市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附件1-1:关于推介发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主推集成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wps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