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畲乡之窗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埠头到沙罗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62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畲乡之窗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埠头到沙罗坑道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国畲乡之窗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埠头到沙罗坑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5〕1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卷号:浙丽景交许〔20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大均乡,主要建设内容为埠头到沙罗坑道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埠头村,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沙罗坑村,终点桩号K3+540,路线全长3.54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3+214处,起点桩号ZK0+000,终点桩号ZK0+340,路线全长0.34公里。本项目总投资3060.5507万元。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5米[其中:主线路基宽度5米(挖方路段4.5米),支线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涵洞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埠头到沙罗坑道路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2025年11月10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款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9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98、******。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 11 月 10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 11 月 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景宁县大均乡政府
邮 编:323500
联 系 人:任彬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邮 编:323500
联 系 人:陈芬芬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9楼
邮 编:323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78-******
日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