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CJZX-2025-采字011
******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增加以下内容:
评标项目 | 适用对象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评审时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1、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给予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参与货物项目的,还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上述规定与现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5年0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村仙笠路91号
联系方式:陈向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林绿莎/******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