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CS0109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玉米全谷物粉深加工项目已由延寿县******改革局以延发改字[2025]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寿县玉米全谷物粉深加工项目(第二标段)
2.2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延寿县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第一标段:新建全谷粉生产车间一座,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建筑;第二标段:配套安装生产设备一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78 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及安装,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的书面发货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现场保管费用。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二标段:4,370,000.00元。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延寿县玉米全谷物粉深加工项目配套安装生产设备一套,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及其他必要工作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对本次设备采购明细内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办公室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君康大厦1616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XMHC202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