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D******001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标段(包) | ****** | ****** |
2 | E******41D******002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标段(包) | ****** | ****** |
3 | E******41D******003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三标段(包) | ****** | ****** |
4 | E******41D******004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四标段(包) | ****** | ****** |
5 | E******41D******005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五标段(包) | 880000 | 880000 |
6 | E******41D******006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六标段(包) | ****** | ****** |
7 | E******41D******007 | ******医院采购信息化及医疗设备项目第七标段(包) | ****** | ****** |
第一标段:彩超机两台;
第二标段:高压氧仓一套;
第三标段:透析水处理系统一套,消毒供应室设备一套;
第四标段:ICU病床及床垫15套,手术床16套、产床3套,普通病床200套;
第五标段:口腔科设备;
第六标段:信息化机房建设;
第七标段:电子签章系统和临床药学管理系统;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期: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第三、四、五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第六、七标段:签订合同并收到业主通知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5、质保期:1年(有具体要求的按具体要求为准)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其他证明材料);
******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4、本项目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使用最新版工具箱“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2025-4-16(新V6.8.0)”,请各投标人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5、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