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卷烟展示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Z******1)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9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12日00时00分00秒
本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卷烟展示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Z******1******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有限公司 |
90%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接到采购人采购清单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制作、配送和安装服务。 |
2 |
******有限公司 |
65%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接到采购人采购清单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制作、配送和安装服务。 |
3 |
******有限公司 |
84%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接到采购人采购清单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制作、配送和安装服务。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 |
/ |
2 |
******有限公司 |
/ |
/ |
3 |
******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须为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随州市交通大道K217号)
联 系 人:孙智琴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B幢5层504室
联 系 人:李梦瑶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