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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项目(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确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项目(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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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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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项目

(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确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项目(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669时00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并于2025年6月9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因本项目第十三标段招标人组织评标复核,复核后中标候选人排序发生变更。现将该项目第十三标段变更后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控制价:

项目名称:确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确建招【2025】10号B

标段:第十三标段

招标控制价:第十三标段:******.33元

二、评标复核信息:

评标复核时间:2025年6 171500分

评标复核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主场)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副场)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复核修正情况:

1.技术标评审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汇总

十三标段

1

******有限公司

33.5

34.11

31.5

26.5

29

30.92

2

******有限公司

33.6

34.52

30

27.5

30

31.12

3

******有限公司

32

33.5

28.5

26.5

27

29.50

4

******有限公司

29.4

30.86

23.5

22.2

28

26.79

5

******有限公司

34

35.2

30

27.2

30

31.28

6

******有限公司

32.9

34.88

27.5

26.1

30.5

30.38

7

******有限公司

28.4

31

23.5

20

21

24.78

2.详细评审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

质量标准

交货及安装地点

综合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经济标得分

总得分

名次

十三标段

1

******有限公司

******.00

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合格,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00

30.38

49.91

90.29

1

2

******有限公司

******.00

10.00

31.28

46.08

87.36

2

3

******有限公司

******.00

10.00

29.5

47.41

86.91

3

4

******有限公司

******.00

10.00

26.79

48.69

85.48

4

5

******有限公司

******.00

6.00

30.92

45.20

82.12

5

6

******有限公司

******.00

4.00

31.12

45.55

80.67

6

7

******有限公司

******.00

6.00

24.78

45.91

76.69

7

评标复核结果:

******委员会依据评标复核修正情况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十三标段: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质量标准:合格,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工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  

质量标准:合格,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工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质量标准:合格,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工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5 6  20 日至 2025 6  25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必须以书面形式且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一并进行提交,邮寄、传真件将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确山县中原大道与董北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桂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1-******、0371-******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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