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中心、民族剧院、将军楼物业管理(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29
******事务中心(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民族剧院、将军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县行政中心、民族剧院、将军楼物业管理(第二次)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县行政中心物业化管理采购项目位于城东行政中心和民族剧院会议室两处地方。总用地面积91948.18m,行政中心主体工程建筑面积21860.58m,设备用房及食堂面积1680.67 m,停车场面积3000m2,绿化面积72564.97 m,道路面积8852.51m,民族剧院会议室面积2290m,政务中心 40500m、档案中心40500m、市民广场建筑面积24000m。 主要出入口:主楼出入口合计4个:南北门岗各1个,************办公室464间,大小会议室11间,民族剧院会议室两间,大楼公共卫生间34个************消防水带84根,水枪84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86 个,手推式灭火器3个。服务总体要求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佰柒拾五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元整
(2)服务期:2年
分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服务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2年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详见合同 | 否 | 详见合同 | / | 1 | 项 | ******.00元/2年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贰年(即从2025年06月01日至2027年05月31日止)。
******事务中心
履行方式:按双方商议约定要求
四、付款方式
付款人******事务中心
合同金额:肆佰柒拾五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元整/贰年(¥:******.00元/2年)
付款方式: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具体为:每月支付¥198276.00元,甲方于每月10日前凭上月考评结果和物业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明细、乙方正规的物业管理发票付清前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才予以支付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委员会仲裁。
******法院起诉。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完成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5月23日
******事务中心
九、合同主体
******事务中心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小生 法定代表人:黄建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有限公司麻阳苗族自治县支行
帐 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