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电市镇等3镇李家河村等5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 SXYC-ZFCG-2025-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5月30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子洲县电市镇等3镇李家河村等5村土地开发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9.670000万元,质量:符 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0.4080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0.3210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柳翠二级建造师 陕******3560;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崔海涛二级建造师 陕 ******5629;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王卫二级建造师 陕******549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得分:30.00;评委 专家平均得分:58.40;总得分:88.40。;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得分:29.92;评 委专家平均得分:48.17;总得分:78.09:;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得分:29.93:评 委专家平均得分:47.83;总得分:77.76。;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 构(0912-******)或招标人(******)反映。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 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 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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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子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联系人:周振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