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温暖工程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诺尔区温暖工程续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扎发改审批字【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城市供热系统维修改造位分别为:大剧院供热、深能源办公楼供热、乳品厂住宅两栋供热、高寒锅炉供热、灵泉电厂平房区供热、原九中换热站扩容。住宅楼维修改造共涉及10栋住宅楼,分别为:恒泰住宅楼、玛利亚住宅楼、双盛住宅楼、正阳楼、乳品厂住宅两栋、呼伦湖3#楼、呼伦湖7#、呼伦湖4#楼、怡通综合楼、恰通2#楼。
规模:改造项目主要内容:维修改造钢结构换热站2座,每座建筑面积为36.11平方米,合计换热站建筑面积为72.22平方米;购置2万换热机组2套;200kVA箱变1套,高压电缆98米。供热管网及道路工程,新建DN40预制保温管563.20米;DN50预制保温管192米;DN70预制保温管76米;DN80预制保温管54.80米;DN100预制保温1793.46米:DN125预制保温管1492.28米;DN150预制保温管994.44米;DN800混凝土过路涵管66米;阀门井9座;沥青路面61.5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13.91平方米;道板1928.72平方米;边石529.20米。住宅楼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楼房单元门11樘;外墙保温19332.32平方米;防火隔离带2592.97平方米;窗口装饰线条(100*100)10767.60米;窗口装饰线条(100*150)1488.92米;屋面彩钢拆除及修复5769.87平方米;雨棚修复518.29平方米;平台拆除及恢复1303.66平方米;更换水落管1420.50米;立面块料拆除12132.98平方米,立面抹灰层拆除2134.75平方米;墙面零星抹灰1534.53平方米;粉刷外墙涂料30717.04平方米。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
A************001001 | 扎赉诺尔区温暖工程续建工程施工 | 改造项目主要内容:维修改造钢结构换热站2座,每座建筑面积为36.11平方米,合计换热站建筑面积为72.22平方米;购置2万换热机组2套;200kVA箱变1套,高压电缆98米。供热管网及道路工程,新建DN40预制保温管563.20米;DN50预制保温管192米;DN70预制保温管76米;DN80预制保温管54.80米;DN100预制保温1793.46米:DN125预制保温管1492.28米;DN150预制保温管994.44米;DN800混凝土过路涵管66米;阀门井9座;沥青路面61.5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13.91平方米;道板1928.72平方米;边石529.20米。住宅楼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楼房单元门11樘;外墙保温19332.32平方米;防火隔离带2592.97平方米;窗口装饰线条(100*100)10767.60米;窗口装饰线条(100*150)1488.92米;屋面彩钢拆除及修复5769.87平方米;雨棚修复518.29平方米;平台拆除及恢复1303.66平方米;更换水落管1420.50米;立面块料拆除12132.98平方米,立面抹灰层拆除2134.75平方米;墙面零星抹灰1534.53平方米;粉刷外墙涂料30717.04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 1170.417955 | 9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五大员必须在岗履职。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1年内连续6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7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邮编:021410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央御景会所11号
邮编:021000
联系人:王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