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财政局4楼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48
项目名称: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审计服务 | 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DL标段结算审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至 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财政局4楼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供应商请携带U盘自行拷贝)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潼关县和平路北段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财政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琳
电话:******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