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额敏县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 ******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2025】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70%,地方配套资金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额敏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螺旋埋弧电焊钢管DN100-DN400供热管网13.655公里,其中工业园及物流区新建一级供热管道2×1.715km, 工业园及物流区新建二级供热管道2×8.36km,改扩建城区一级供热管道2×0.48km, 改扩建城区二级供热管道2×3.1km。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一体管,直埋敷设,配套建设井室、阀门、路面恢复等附属设施。
新建换热站1座,为管委会换热站,热负荷为15MW, 土建利旧;改造换热站1******公安局换热站,现状总供热面积为13万m2,改造后高区系统不变,低区供热面积从10万m2扩容至14万m2, 低区热负荷为8.4MW,土建利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2.1.3总投资额:2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总工期:42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15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企业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运营单位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 1 人, 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1名,材料员不少于 1 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注:项目班子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及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单位 6 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法人社保信息可不提供) ⑥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4投标其他条件:
3.4.1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③总承包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4.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5.2递交方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6.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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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招标办、额敏县发展改革委
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敏县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阿夏特路127号4楼
邮 编:834600 邮 编: 8346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电 话:******
2025年8月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