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尔禾区移动高压注汽锅炉项目(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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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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