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第二职业高中智能财税教学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901 | 漯河市第二职业高中智能财税教学平台 | 590000 | 590000 |
5.2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要求。
3.2提供2023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