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5〕10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金额(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和支付方式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企业 | 计划投资额 | 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金额(万元) |
1 | ******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台大型沙滩车和 10 万台铝质车架生产线数字化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 | 560 | 100 |
专项资金分三笔进行兑付。在公示无疑义后,拨付专项资金金额的60%;项目建设过半时(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再拨付专项资金金额的20%;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县经济商务局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认定合格、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后,拨付剩余部分专项资金。
三、其他情况
如出现项目终止实施、实际投资额低于申报要求(申报时门槛要求)、延期严重影响资金使用绩效、国家或省级工信领域专项资金重复补助(先申请省级支持******财政局参照同年度省级项目库入库申报标准,另行组织企业申报,并行文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备案审查通过后实施。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6月3日,如有异议,可向县经济商务局数字经济科(电话:******)反映。
武义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