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中学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中学项目 。
2.工程地点: 宁陵县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宁发改社会 (2022) 18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1月2日(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_2023 年 8月28日(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为准向后推30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贰拾玖万柒仟零肆拾壹元壹角贰分(******.12 元),其中:不含税签约合同价为******.88 元,增值税: ******.24 元。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2年10月30日 签订。
十、签订地点
******体育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伍,承包人执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