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5-FG026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阿克苏分公司委托,中国水电四局采购中心以询比方式采购华能新疆公司乌什分公司阿克苏地区乌什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按业主进度结算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华能新疆公司乌什分公司阿克苏地区乌什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区内,距离阿克苏市约60公里,距离乌什县约45公里,项目占地约1.3万亩,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的220kV华能阿热勒光伏汇集站,最终以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材料现场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及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3)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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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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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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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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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0抗硫酸盐外加剂和阻锈剂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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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抗硫酸盐外加剂和阻锈剂 |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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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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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采购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2其余要求详见第七章。
7、计量单位:以“m3”为计量单位。
8、付款条件:
8.1支付方式: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8.2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8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甲方要求于当月18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
8.3结算办理:乙方于当月18号之前依据双方确认后的材料对账单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挂账。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45日后向乙方支付已挂账金额的80%价款,剩余货款并入下期结算货款支付,以此类推,挂账2个月后次月支付至已挂账金额的97%。剩余3%为材料质保金,质保期自甲方挂账起6个月返还。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8.4乙方提供国家******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三个月内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4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需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天眼查进行自查有无禁止投标情形。
7、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9、采购人必须提供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证书、报告、证件等相关材料。
10、其他要求:
10.1收方按实际到货数量计算,供货中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阳光采购网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阳光采购网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号附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周承艳
电 话:******
邮 箱:******
项目名称:华能新疆公司乌什分公司阿克苏地区乌什县50万千瓦光伏项目
地址: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
联系人:陈琦玮
电话:******
邮箱:******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监督人:吴康生
电话:******
电子邮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纪检人员(******)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