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就办公用房维修维护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报价,踊跃参与。
一、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房屋维修维护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三、服务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
四、项目采购需求
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提供前期专业咨询服务,协助该项目通过有关部门评审。拟装修场地建筑面积约1565.46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有关部门评审所需资料;
(二)协助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算书》及有关预算明细表。
(三)协助绘制平面图。
(四)协助提供其他项目评审所需资料。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四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七、报名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25年11月3日(周一)18: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3.填写《书面承诺声明》原件1份(附件1);
4.填写《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2);
5.正式报价单,如有相关工程咨询案例请一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层
邮编:510170
联系人和电话:宋小姐 020-******
电子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书面承诺声明(示例)
附件2 公平竞争承诺书(示例)
一、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房屋维修维护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三、服务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
四、项目采购需求
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提供前期专业咨询服务,协助该项目通过有关部门评审。拟装修场地建筑面积约1565.46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有关部门评审所需资料;
(二)协助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算书》及有关预算明细表。
(三)协助绘制平面图。
(四)协助提供其他项目评审所需资料。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四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七、报名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25年11月3日(周一)18: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3.填写《书面承诺声明》原件1份(附件1);
4.填写《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2);
5.正式报价单,如有相关工程咨询案例请一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层
邮编:510170
联系人和电话:宋小姐 020-******
电子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书面承诺声明(示例)
附件2 公平竞争承诺书(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