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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EPC(ESLC-202504QT-006001001)招标公告

利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EPC(ESLC-202504QT-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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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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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EPC(ESLC-202504QT-******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04QT-******1
1.招标条件
************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5】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卫生健康局,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872.50平方米(规划建设5栋楼,其中1号楼 3604.44 平方米、2号楼 3252.54 平方米、3 号楼 3315.82平方米、4号楼 2381.18平方米、5号楼1318.32平方米),设计床位 200张,内设******消防、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方式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该项目的方案优化、地形测绘、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含施工勘察)、安装与调试、用电报装、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5
  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6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6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承接过1 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即EPC)项目,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项目建设管理团队:(1)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的承诺函,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3.1.6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资格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1.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
******街道滨江北路99号(熙畔酒店7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彭女士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银行:
******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2025年04月30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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