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迎江区枞阳门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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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AQ-W2025-073 CG-WYD-2025-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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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市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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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汪先生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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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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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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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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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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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06日8时30分 |
计划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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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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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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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 B 座 7 楼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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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13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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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长庚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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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005940 F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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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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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学院学生公寓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②******学院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造价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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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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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圣瀚状元府1~8#楼、1#、2#商业楼及地下室工程结算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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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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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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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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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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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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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合肥智慧产业园 A15#楼 702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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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134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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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思东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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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001667 ************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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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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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居工程(二期)项目跟踪审计; ②新港家园等3个项目结算审计(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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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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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合肥集成电路测试产业基地项目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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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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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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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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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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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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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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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134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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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斌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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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 ******011165 2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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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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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庐江县引江济淮工程乐桥镇老院安置点(二期) ******幼儿园、人防地库及附属)工程等6个项目跟踪审计(第3包); ②肥西县柿树岗乡联圩村整村推进安置点工程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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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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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瑶海区合浦复建点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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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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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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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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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1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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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