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西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茨淮新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怀远县城西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茨淮新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大学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成交金额: 26.78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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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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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怀远县城西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茨淮新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怀远县城西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批。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4.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6.综合评标法得分:
******大学 (92.00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建设局
地址:怀远县榴城镇启王路西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主任(采购人代表)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