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6119-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电子物证鉴定对外委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72号5幢4层6216室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双林路8号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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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72号5幢4层6216室 | ************14 |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双林路8号 | ************2U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9.8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优惠率 | 优惠条件 | 服务要求 |
---|---|---|---|---|---|
******有限公司 | 83.5% | 根据工作要求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提取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服务工作,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等。 | |||
******有限公司 | 80% | 根据工作要求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提取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服务工作,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等。 |
01包电子物证鉴定服务:以八宝山派出所、鲁谷派出所、八角派出所、老山派出所、金顶街派出所、迁安矿区派出所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预算金额:150万元;
02包电子物证鉴定服务:以新古城派出所、苹果园派出所、五里坨派出所、广宁派出所、模式口派出所、机关职能部门(刑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第一支队等办案单位。)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预算金额:150万元
择优选择供应商承担2025年度电子物证鉴定对外委托项目。根据工作要求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提取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服务工作,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等。具体信息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以参与二个分包,但是只能中标1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照 01包→02包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获得前面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仍可继续参与后面分包的评审及中标候选人排序,但采购人不再确认其为后面分包的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祖一、张红伟、赵雪玲、佟海姣、闫辉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有限公司;服务范围:以八宝山派出所、鲁谷派出所、八角派出所、老山派出所、金顶街派出所、迁安矿区派出所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费率报价:83.50%;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92.59分。
******有限公司;服务范围:以新古城派出所、苹果园派出所、五里坨派出所、广宁派出所、模式口派出所、机关职能部门(刑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第一支队等办案单位。)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费率报价:80%;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89.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联系方式:雷警官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5号鼎钧大厦D座2206室
联系方式:安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皓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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