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关于富锦市锦西灌区田间配套工程2019年度实施内容的批复》,富政函【2019】77号,招标人为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锦西灌区田间配套(水田改善)工程竣工测量
2.2建设规模:四方联测测量包括(锦山分区、花马分区、头林分区、二林分区)所有渠道总长1200km。
2.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总工期181日历天;工期仅用于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地点:富锦市锦西灌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1. 控制测量复核:对施工期间建立或使用的平面控制网(如GPS点、导线点)和高程控制网(如水准点)进行复测,确保测量基准的准确性,为后续所有竣工测量提供可靠依据。
2. 工程实体核心测量:针对工程主体结构的位置、尺寸、高程等关键参数进行测量。
3. 辅助测量:覆盖工程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确保工程整体合规性和实用性。
最终所有测量数据会整理为竣工测量报告,并附实测图纸,作为工程验收和后续运维的重要依据。
2.8设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 1 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同时具备测绘作业证;提供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缴纳养老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符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或聘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局关于延期《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2025】24 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
地 址:富锦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黎第五区928-18号2层1室
联 系 人:高娜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