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第三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子项1为材料供货提供13%增值税发票,但是子项2为专业分包,是否可以提供9%增值税发票。或者子项1和2都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材料采购项目在网上查阅公示发现,第一次已于2025年8月18******有限公司,以******.87元中标并公示,为什么又从新招第二次和第三次标呢?且第二次无人报名?
答:第二次已按照程序发布流标公告,故重新进行第三次招标。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专业分包及材料招标控制价汇总表.pdf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专业分包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