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1、本项目根据我市城区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需要,共划分为四个片区,一片区:文体路与一环路的合围区域;二片区:文体路至一环南路至白龙路合围区域;三片区:白龙路、一环南路、楚沩路合围区域;四片区:一环路、楚沩路、创业大道合围区域。
2、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片区内人行道、路沿石、路平石、路面、交通设施等破损位置更换维修。
3、为更好的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照片区划分,详细了解施工片区的具体划分、各辖区内的施工维护内容和作业范围,投标人可自行实地勘察现场,了解所要投标片区的实地情况、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预算清单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预算为上限价,采购人不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兜底,投标人应对项目采购预算清单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未知风险。
4、本项目按需实施,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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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技术规格、项目预算清单明细及说明
1、项目清单明细说明
1.1项目清单明细由采购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并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预算清单及评审报告见附件3、附件4)
1.2项目清单明细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上限,分项报价中的每个分项单价,也不能超过预算中对应分项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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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地点:一片区:文体路与一环路的合围区域;二片区:文体路至一环南路至白龙路合围区域;三片区:白龙路、一环南路、楚沩路合围区域;四片区:一环路、楚沩路、创业大道合围区域。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5-2028),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无安全及质量问题、无偷工减料,符合考核要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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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1)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的配置
1、管理人员配备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服务管理团队,确保本项目优质、高效的按目标完成采购服务期内的所有维护任务。中标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15天内根据项目所在片区的地理位置,选取相应位置成立项目管理维护部,挂项目管理维护部标牌,设立固定管理办公场所和物资仓储仓库,项目部对本项目实施总体目标控制管理,即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期进度、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核算等负全责,本项目要求配备的管理人员如下:
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
2、一般性劳务人员配备:本片区须配备劳务人员:15名以上
①身体条件:男性年龄18-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②政治素质: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热心城市服务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③专业要求:拟派维护维修的劳务人员要求是初、中级技能工,能熟练的完成各种型号不同种类的广场砖、花岗岩板材、路沿石、盲道板、盲点板、麻石平石、坡口石、树围石、文化石、透水砖、植草砖、烧结砖等铺设,能安全熟练的掌握小型机械工具的使用,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能掌握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混凝土路面面层及基层维护维修,能完成交通设施(麻石球、U型车档、U型栏杆、防撞柱、橡胶减速带、标牌等)的维护维修;
④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应将拟派项目劳务人员的花名册报采购人(劳务人员花名册须注明劳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情况),在合约实施期内如有更换人员的情况时,须把更换人员的情况上报采购人,更换后的上岗人员须具有市政施工的相应技能。
⑤中标单位必须为上岗服务的劳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上岗及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劳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在项目的采购服务期内,遇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时,中标单位应提供管理人员24小时待岗值守服务,以满足随时工作需求。
⑥中标单位应妥善处理劳务人员(含新老员工)的档案、薪酬管理、相关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办理好员工有关证件,如发生劳动纠纷,则须稳妥的处理劳务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⑦中标单位应承担所有的施工作业风险,包括派遣劳务用工人员的劳动纠纷、薪资处理,依法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施工作业人员、驾驶员等人员的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等相应赔付事宜。
⑧中标单位必须具有劳务用工的实际经验,拥有一支市政类施工技术良好的服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应保持24小时有人员值班,保证随时有人可进行施工。
⑨★要求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在有工作指派时执行驾驶任务,没有驾驶任务时配合完成各项维护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标单位须具有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调集调派20人以上的人员予以应对,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采购人指挥和调度(此项须符合要求并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街道、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职能部门的考察、考评,对考察考评不合格的中标人,可按宁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宁乡市2025-2028年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相关处罚。
3、制定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质量、安全、文件明施工等各种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班组长每日应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业管理人员会议,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安全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班组在每日开工前应召开班前会,向作业人员下达作业面、作业目标、安全目标、重大危险源等情况。
(2)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
各投标供应商应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施工的维护服务方案,制定重点区域、关键节点的施工措施、人员管理方案,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按照方案实施。
(3)维护所需用到的材料性能要求
中标单位应在每个维护项目施工前应列出主要维护材料的用量计划表(材料计划表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拟用品牌、产地等材料信息)。
1、用于本项目维护所需的外购主要材料(如广场砖、花岗岩板材、路沿石、盲道板、盲点板、麻石平石、坡口石、树围石、文化石、透水砖、植草砖、烧结砖、水泥、砂石等)中标单位应确保其产品质量是合格产品,并优先采用优质材料,并提供其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料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书。
2、所采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中标单位应提交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资质等相关资料。
(4)机械设备的投入及安全用电
所有维护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小型机械或手持小型机械的投入应有机械使用计划表;须采取封闭施工作业的应设置作业围挡,警示标志,夜间标志等,非封闭环境下的作业维护应配备现场指挥及专职安全人员,设置交通引导标志或警示标志,小型机械的使用应确保用电安全,做好临电用电措施,项目现场所使用的临电设备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要使用符合要求电缆,电工要求持证上岗。
(5)资料台帐的管理
中标单位应完善资料台帐管理,及时做好施工维护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各类影像资料台帐、工人打卡考勤台帐、材料进出存台帐、维护作业台帐,车辆使用管理台帐等相关台帐资料。
(6)车辆使用管理
①驾驶员应执证驾驶,驾龄不少于三年,在驾驶车辆时,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文明驾驶。
②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道路交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中标单位应为车辆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和交强险。
④在车辆行使过程中,若驾驶员有酒驾、醉驾或其它等违法驾驶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该劳务外包人员的劳务外包作业,并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合同履约期限内出现两次(含)以上同类型问题,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⑤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他人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采购人车辆损坏的,中标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按交警部门出具的文书进行索赔、维修等相关事宜。
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5-2028),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无安全及质量问题、无偷工减料,符合考核要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质量要求:符合市政设施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技术规格:符合各类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市民出行畅通、符合我市市容市貌总体要求,达到宁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各项指标要求,
8、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为零,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
六、验收标准:六、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合格
按月验收。经中标单位组织自检认定当月的维护项目已完工,且维护项目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验收标准,自检合格,书面报采购人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出具验收报告,一致认定项目验收合格、各要指标符合要求并达到使用条后交付使用。
2、本项目的验收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市政维护维修标准进行验收,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生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导致维护维修后的成品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由中标单位无条件返工和无条件更换材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而导致发生的服务期延误或重大损失等情况,采购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和宁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宁乡市2025-2028年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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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项目要求及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安全目标承诺、不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承诺、项目人员履职及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承诺等,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事项可一并承诺)一份,否则投标无效。若中标后不能履行承诺的,视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2、响应承诺
在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期内,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维修人工、技术支持,应急响应等服务,在遇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如铲雪除冰、防汛抗旱、疫情防控、文明城市考核、文明创建创优、迎检、12345热线各类投诉处理等应急工程)需要紧急维护维修项目时,确保能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到达响应现场。
3、结算与支付
3.1 结算依据:按月验收,按季支付。
a 结算单价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每项最终成交清单单价为准。
b 结算按合同总金额的月度比例扣除月度考核中被扣除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c 项目实施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的工单为准,依据中标成交的单价按实结算,采购人不确保最终成交金额,投标人须明确风险谨慎报价,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时效要求和实施的范围保质保时完成。
d 特殊情况:合同期限内新增面积的情况,或因城市建设推进,新建道路、广场等需纳入服务的范围(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由市政中心按照本次市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后按实结算。
3.2 支付方式:
按月考核、按实结算、按季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费用(不支付利息)。
(注:最终以采购合同及相关附件、补充协议为准)
4、在服务采购期内,如遇所辖片区内有预算清单外的新增移交内容或新增施工区域,经采购人确认、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时可按新增施工区域、新增移交内容予以调整按实结算。
5、中标单位应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险种。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本方及第三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6、中标单位应做好维护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有危害性问题及时作好处置,对因维护不到位或设立警示标志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和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事故和纠纷处置。
7、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应按宁乡市市政维护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市政维护作业人员配备统一的上身着装或标志背心(带反光标识),维护车辆须按宁乡市市政维护中心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标色。
8、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9、因本项目四个片区具有同质性,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其中一个片区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片区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响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不能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12、附件1:《宁乡市2025-2028年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宁乡市市政维护外包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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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