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DGP************00095
进场交易编号:SJ-ZC-******-03-01
1.2项目名称:******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50万元。
1.5******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全过程咨询项目。
1.6服务期限:自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
3.2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1)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人数及专业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成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必须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机电设备负责人1人、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3人、法务负责人1人。
(2)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设备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施工管理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职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团队,应满足上述最低限度要求。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5月08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
3.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1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网上下载0元/套。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3.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雨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号
联系方式:0538-******
7.2******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雨
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