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 | ****** | ****** |
2 | 豫政采(2)******-2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2 | ****** | ****** |
本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共分为2个包,其中:
豫政采(2)******-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包含数字化高端台式综合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4台,数字化中高端台式综合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5台,数字化高端台式直肠腔内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
豫政采(2)******-2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2,包含数字化高端台式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2台,数字化妇产高端台式综合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2台。
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服务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且接到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3交货地点:人民路院区、龙子湖院区、东院区。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
5.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含第三方产品,其中彩超为原厂维保)≥5年。
5.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3.2投标人为国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国内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与采购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关于CA数字证书的办理、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提交)、网上开标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认真学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