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非遗创演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广和二街88号4栋8层3号 | 576,500.00元 | 99.2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成都非遗创演服务 | 1.负责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新创1个木偶节目、新创1个皮影节目。 2.负责在采购人指导下配合实施传统音乐专场10场、天府曲艺专场10场、木偶嘉年华专场15场、非遗精品展演10场共45场展演活动(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 | 1.1个木偶节目创作要求 (1)供应商须创作1个时长至少6分钟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木偶节目,展现成都木偶绝技,包括导演、指导、舞蹈编排、音乐设计制作。 (2)供应商提供的导演需具有一级导演资质,擅长四川地方特色戏剧导排,具有剧(节)目导排经验。(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 | (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活动实施中及结束后,做好活动的相关工作总结,并收集展演活动属地反馈信息工作。 (2)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规定、行业规定。(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敏智、卿春、谢瑞、冯渊成、熊舒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1)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3)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4)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6)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7)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9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1453;
******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
联系方式:熊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张星梅,何帅,韩茂宇
电话:******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