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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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547,403.5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四组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及水渠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编制时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现就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1、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1.4.1条“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信誉要求更正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西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且不在失信黑名单内。 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第4项更正为: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应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一致。(提供截图备查)。 3、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本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以上两项变更的补充招标文件已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请各投标单位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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