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石泉县-2025-00046
二、合同名称: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穿越迎丰镇迎丰沟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可行性和环境保护方案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5-00098
四、项目名称: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穿越迎丰镇迎丰沟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可行性和环境保护方案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楼
联系方式:******659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开区北二环朱宏路立交 东北角农资大厦6层605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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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穿越迎丰镇迎丰沟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可行性和环境保护方案技术服务 | 1(项) | ¥198,000.00 | ¥198,000.00 | 1.安排专业团队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2.供应商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具有专业资质,具备专业团队,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完成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穿越迎丰镇迎丰沟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可行性和环境保护方案技术报告服务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进行现场勘查和内业资料收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报告,细化、量化及可视化阐述目标项目穿越水源地保护区的可行性,制定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方案; 2.2.报告编制后,开展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审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2.3.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联合审查组,进行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会议,根据相关专家反馈意见完善修改报告直至评审通过,配合采购人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 3.供应商所出具的编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对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对编制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
合同金额: 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7月02日
履约地点:石泉县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4.2.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有限公司).pdf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