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济源市禾牧然生态观光牧场扩建4000头奶牛养殖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8300万元,在原有奶牛养殖基础上,扩建4000头奶牛养殖。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增牛舍、挤奶区及配套挤奶设施、饲料区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养殖规模可达10000头。 ? |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TMR车搅拌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牛舍区域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集粪池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烘干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NH3、H2S、臭气浓度等废气。 TMR车搅拌废气经“进料口封闭+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1)”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集粪池废气经“生物填料塔(TA002)”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烘干机废气经低氮燃烧器+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生物填料塔(TA003)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能够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中涉窑炉企业A级绩效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恶臭气体中NH3、H2S排放速率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43-93)表2标准要求(NH3排放速率:4.9kg/h,H2S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液体粪污、回冲沼液、挤奶厅清洗废水、生物填料塔排水、青贮池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经单独的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场内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集粪池+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氧化塘”),经处理后废水暂存于氧化塘中,经过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区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不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饲料加工设备、挤奶设备及配套的粪污处理设备等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其源强为80~95dB(A)。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固体粪污、病死牛、胎衣胎盘、废脱硫剂、滤袋除尘灰、疾病治疗及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 固体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经晾晒堆积发酵后暂存于有机肥******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场内贮存;废脱硫剂经专业公司更换后直接带走进行再生利用,不在场内贮存;疾病防疫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及报批前公示等相关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