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火灾安全用电建设服务项目设计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邯经审招标核字[2025]11号批准,
招标人为******办公室,
项目业主为******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力调剂筹集,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火灾安全用电建设服务项目设计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区内************幼儿园、娱乐场所、商场、酒店、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党政机关等人口密集场所,工贸企业、农业企业工业生产企业及加油站、加气站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试点场景建设主要是在电路3个级******消防设施、热成像摄像机,采取总路、支路不同控制策略,更新替换、加装增设不同方式,施工安装防火灾安全用电4000套集成成套设备以及1套安全用电服务系统。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400:00:00至 2025-06-19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4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