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有限公司扬州文化创作基地项目 实施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扬州文化创作基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
******有限公司扬州文化创作基地项目
3、限价:项目直接分成为中标人年度总营收(税后)的10%,报价低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注:当直接分成大于分成保底费(保底费用为10万元)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直接分成,无须支付分成保底费;当直接分成小于分成保底费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分成保底费,无须支付直接分成。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3年4个月(前4个月为项目筹备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至3年4个月期限之日止。自协议签订后四个月作为项目筹备期,其间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及审批、内部效果升级改造、作品布展、试运行和人员组织等相关开业准备工作,项目筹备期后进入正式经营期(为期三年)。在协议到期前六个月可以启动下轮合作洽谈工作,按国资利用的相关规定,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有优先续约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 年0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售价:0元/份,不收取报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东关街357号长乐客栈街南书屋贵宾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东关街357号长乐客栈街南书屋贵宾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东关街357号
联系方式: 卜洋 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