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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伙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伙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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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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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sz-2025-0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annc-file
更正内容:1.原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更正为 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
3.原公告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更正为 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
4.原公告其它补充事宜:“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陶法信0312-******,邮箱:******;采购人:辛静 0312-******。”更正为:“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财政局;联系电话:0312-******。”#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2025-06-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地址 :河北省安新县依丽兰大街207号
联系方式:刘晨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托管第1949号)
联系方式 :陶法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法信
电话:******
五、附件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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