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项目(卫辉竞谈-2025-26)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T015号
******服务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79768.32元 最高限价:479768.32元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要求规定
8、工程质保期: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保证明(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并于2025年06月12日8:30至并于2025年06月16日18:00时。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并于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并于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3、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4、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三次或最后报价,均要求于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监督部门:
******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F)
联系电话:******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辉市民政局
地址:卫辉市卫洲路中段
联系人:郭德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3417、3418室
联系人:赵海潮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潮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